- 高為元續任後第3天赴美參與國外大學校長決選
- 吳思瑤批此舉如「已下聘還去相親」,要求修法訂誠信條款
- 教育部長鄭英耀承諾兩個月內研擬配套
- 清大教授黃貞祥指爭議在於接受連任後仍留在遴選程序中[1]
(綜合ETtoday新聞雲、自由時報等2家媒體報導)
清華大學校長高為元在5月1日獲得續任後,第三天即遠赴美國參與國外大學校長決選,引發誠信爭議。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日排審《大學法》,民進黨立委吳思瑤批評,此舉如同「已經下聘還去跟別人相親」,是嚴重的誠信問題。
吳思瑤建議修改《大學法》,要求參與大學校長遴選者簽訂「誠信承諾書」,已續任者不得重複求職,並應建立揭露機制,同時優化校長待遇以留住人才。她要求教育部在兩個月內研擬配套措施。立委范雲也認為,這就像CEO已簽約還去找工作,對師生感受不佳,嚴重影響誠信。
教育部長鄭英耀回應,校長遴選與續任涉及對師生的承諾與誠信,教育部將與校長協會及各界集思廣益,針對訊息揭露與權利義務規範進行更周延的規劃與精進。
自由時報報導,中研院院士朱敬一批評此舉「不要臉」,值得發動學運,也有清大教授籲高為元應知所進退、自動請辭[1]。清大教授黃貞祥在社群發文指出,爭議不在於「騎驢找馬」,而是高為元已接受連任後仍留在另一所大學的遴選程序中,讓兩邊都投入成本與期待。他強調,清大校長向來不易連任,上一位成功連任的賀陳弘校長也僅以1票之差過關,能獲連任代表師生與校務會議的重大託付,更應珍惜這份信任,而非讓外界產生把清大當成過渡跳板的疑慮[1]。
(新增自由時報、中央社、公視新聞等5家媒體報導)
清大校長高為元續任後赴美求職爭議持續延燒,至今逾一週仍未出面說明。清大特聘教授周卓煇公開呼籲,高為元唯有面對才能解決,逃避不是辦法,並建議各大學校友會自組常設委員會,以制度取代人治[6]。
行政院前政委張景森則提出具體去留方案:若高為元不願辭職,應由清大教授與副教授重新進行一次續任信任投票。他指出,原續任投票時教師並不知高為元正同時參與國外校長遴選,屬重大資訊未充分揭露,重新投票可補正正當性[5]。
教育部長鄭英耀今日於立法院教文會重申,過去制度較著重初任校長遴選,連任時的資訊揭露相對不足,將在兩個月內研議精進方案,包括要求連任校長於適當時機揭露是否對外求職、簽署誠信承諾書等[4][2][1]。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