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聯合報、自由時報、中時電子報等3家媒體報導)
台大醫院工會與台大癌醫工會今(10)日上午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指控勞動部及衛福部雖已發布函釋,要求醫院將醫事人員「業務相關在職訓練」計入工時或給予公假,但台大醫院等雇主仍以各種理由拒絕,導致醫護人員被迫利用下班或休假時間完成,形成「隱形工時」。
工會提出三大核心訴求:一、依法應完成的繼續教育積分課程及醫療機構自行開設的必修課程,不論實體或線上,均應依法給予公假或計入工作時間;二、衛福部應建立補助或支持機制,協助醫療機構負擔人力調度及訓練成本;三、勞動部應明確認定此類課程屬「業務相關在職訓練」,並納入例行勞動檢查項目。
台大醫院工會理事長楊心慧舉例,她今年6月參加院內舉辦的「2025最新壓力性損傷全方位照護研討會」,內容與加護病房臨床業務高度相關,但向院方申請公假仍遭拒絕[4]。台大癌醫工會理事長許銘修則揭露,基層申請公假面臨兩大刁難:強制要求繳交報告以增加請假門檻,以及主管越權以「非單位所需」為由退件[3]。
台大醫院工會理事陳鈺頻指出,衛福部函釋中的公假保障在醫院端淪為空談,她欲申請公假參加「進階腫瘤護理訓練班」也遭拒,院方認列要件極其嚴苛,導致護理人員每年被迫耗費至少20小時的私人時間自理積分[3]。她更批評,近年課程大量轉為線上,在醫院拒絕給公假下,護理人員被迫於下班後「加班」點閱,甚至邊執行醫療處置邊跑進度,流於形式[3]。
台大醫院工會秘書長邱宇弘估算,以台大醫院加護病房護理師專業進階需求來看,一年額外教育訓練可能達120至138小時[1]。他強調,勞動部去年10月、衛福部今年2月已發布函釋,但「公文是一回事,醫院現場又是另一回事」,部分醫院仍以「非雇主指派」、「自行選擇課程」或「線上課程」等理由拒絕認列工時[1]。
台灣醫務管理學會理事長洪子仁則從制度面分析,認為應區分「雇主要求的在職教育」與「個人專業證照維持所需的繼續教育」,不能一概而論[5]。他強調,若課程是醫院基於業務需要明確要求員工參加,且是在雇主指揮監督下進行,原則上應依勞動法令處理;但若醫事人員為更新執照自行選擇外部課程,則性質不同[5]。洪子仁呼籲建立更清楚的認定標準,否則醫院與醫事人員各自解讀,容易衍生勞資爭議[5]。
立法委員邱慧洳表示,醫事人員長期面臨護病比、人力不足等壓力,如今連維持專業資格所需的繼續教育都得靠休假完成,恐加速人才流失[1]。
(新增聯合報、今日新聞、ETtoday新聞雲、中央社等4家媒體報導)
衛福部醫事司副司長劉玉菁明確回應,只要是為更新執業執照所需的繼續教育積分課程,不論實體或線上,雇主都應給予公假或計入工時;若勞資雙方對課程認定有爭議,勞工可向所在地勞工局申訴。台大醫院發言人陳彥元則表示,院方對工會訴求「研議中」,並強調仍有高比例課程可在院內上班時間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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