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ETtoday新聞雲、聯合報、自由時報等3家媒體報導)
台北地院今(2)日原定首度開庭審理工人周志銘推倒義交致死案,並由國民法官參審。但周志銘今晨因心臟衰竭、肺水腫送亞東醫院急診,醫師評估短期內無法出院,合議庭向醫院查證屬實後,宣布取消今日起至下周五(12日)共9個工作日的全部庭期,成為國民法官制度上路以來,首起因被告生病而中斷審理的案件。
合議庭表示,在徵詢全體國民法官意見後,因被告有正當理由無法到庭,故取消原定庭期。辯護律師團指出,周志銘今上午8時許呼吸困難送醫,醫師表示現在出院有生命危險,且依過去經驗非兩三天就能出院。律師透露,周男菸癮不輕,上周準備程序時已有胸悶、呼吸不順狀況,醫囑須住院,但周男為開庭而未住院,不料今日就出狀況[2]。目前周男意識清楚但呼吸不順、說話緩慢。合議庭初步規劃延後至今年8月上旬或9月上旬恢復審理,暫無取消國民法官參審、改由職業法官通常審理的打算[2]。
本案發生於2022年11月11日,周志銘(44歲)在台北市文山區鋪設柏油路面時,與疏導交通的義交黃運琨(時年60多歲)因施工位置移動發生爭吵。周男以雙手猛推黃男肩胸處,導致黃男後腦撞地失去意識。周男見狀未立即求救,反稱「他沒事」、「你不要裝了」,以手背拍打黃男臉頰3下,再單手拉起黃男胸前衣服甩向路邊。路人見狀報警,黃男送醫後診斷為顱骨多處骨折、顱內多處出血,昏迷指數6,靠插管與呼吸器維生。
黃男2023年3月24日判定為植物人,2024年3月20日不治。周男原被依傷害致重傷罪起訴,黃男死亡後,檢方變更起訴法條為傷害致死罪,全案改行國民法官程序。周男不認罪,辯稱黃男先動手,他沒有故意大力推倒[2]。
黃男遺孀今專程請假到庭,卻遇被告無法出庭的狀況。她受訪時表示,丈夫是很有責任感的人,自己從越南嫁來台灣19年,努力工作拉拔2名未成年子女,事發後周男從未道歉或和解[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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