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宜蘭三星鄉杜告犬兩度撲咬鄰居,致其全身多處撕裂傷
- 飼主未依規定為犬隻戴口罩及拴鍊繩,遭檢方起訴
- 林姓飼主坦承過失,面臨1年以下徒刑或10萬元以下罰金
- 另可能因違反動保法遭處最高15萬元罰鍰[2]
(綜合聯合報、自由時報報導)
宜蘭縣三星鄉發生杜告犬傷人事件,林姓飼主因未依規定為犬隻配戴口罩及繫繩,導致其飼養的阿根廷杜告犬兩度撲咬陳姓鄰居,造成被害人頭頸、軀幹、四肢及左胸壁多處嚴重撕裂傷與血腫。宜蘭地檢署偵結,認定林姓飼主涉犯過失傷害罪,提起公訴。
今年2月23日晚間9時許,陳男在自家門口講電話時,林男飼養的杜告犬突然衝出咬其臀部。陳男欲找飼主理論,途中再度遭同一隻犬撲倒撕咬,全身多處受傷,現場血跡斑斑。被害人脫困後就醫並報警。
阿根廷杜告犬因具攻擊性,被農業部公告列為具攻擊性寵物。依規定,此類犬隻出入公共場所須由成年人伴同,並以長度不超過1.5公尺的鍊繩牽引及配戴透氣口罩。林姓飼主坦承案發時未為犬隻配戴口罩及拴緊鍊繩。檢方認定其過失與被害人傷勢有因果關係,依過失傷害罪起訴,移送宜蘭地方法院審理。林男除面臨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0萬元以下罰金外,另可能因違反動保法遭處最高15萬元行政罰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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