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男倒車撞倒機車後扶起即離開,未留聯絡資訊
- 車主發現機車受損報警,警方調監視器查出肇事者
- 周男被依道交條例舉發,罰鍰最高3000元並吊扣駕照1個月
倒車撞倒機車 駕駛扶起離開遭罰
已沉寂1報告2篇2家追蹤自
交通違規台中吊扣駕照肇事逃逸
初始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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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壹蘋新聞網、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台中市南區高工路上月23日發生一起交通事故,56歲周姓男子開車倒車時不慎撞倒路邊一輛機車,下車將機車扶起後,未留下任何聯絡資訊便逕自離去。35歲劉姓女車主辦完事準備騎車離開時,發現原本掛在右側後照鏡上的安全帽被放在椅墊上,懷疑機車遭人移動,查看後發現左側車身及後照鏡多處損傷,隨即報警。
第三警分局交通分隊警員曾科元獲報到場,在鄰近民宅屋主熱心協助調閱監視器後,畫面顯示周男倒車時撞倒機車,巨大聲響嚇壞附近民眾。警方當天即鎖定肇事車輛,通知周男到案說明。周男表示當時要到附近購物,聽到聲響下車查看才發現撞倒機車,因看起來沒什麼損傷,才會直接離開。
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規定,對周男肇事後未依規定處置的行為依法舉發,處新台幣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並吊扣駕駛執照1個月。
警方提醒,民眾若發生交通事故,無論事故大小,都應立即停車、報警並留在現場配合處理,切勿認為「沒人受傷、車子也扶好了」就逕自離開,以免小擦撞衍生後續法律責任。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