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黃國昌指控聯合再生違法轉讓股權套利2.63億元
- 經濟部已要求聯合再生買回60%股份並派任董監事
- 經濟部稱依法於去年7月核發電業執照
- 經濟部與法務部設有綠能犯罪聯繫平台
黃國昌質疑彰濱光電案 經部:已要求買回60%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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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濱光電經濟部綠能聯合再生黃國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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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中央社、聯合報、中時電子報等3家媒體報導)
民眾黨主席黃國昌今日於臉書指控,聯合再生工程取得彰濱工業區潮間帶國有地後,在案場尚未完成建置前即違法將100%股權移轉予台灣和暄綠能公司,套利2.63億元,且經濟部去年7月仍核發電業執照,使業者電業營收逾13億元。黃國昌質疑政府協助聯合再生解套,並稱業者事後找民進黨立委柯建銘喬事,用特別股濫竽充數。
經濟部回應,為配合國家再生能源政策,自105年起提供彰濱產業園區崙尾東區共599公頃用地供太陽光電業者進駐,設置容量約558MW,已全數併網。聯合再生工程承租臨4區案場,未完成建置即移轉全數股權,引發違反評選承諾及主導權疑慮。
經濟部園管局已要求聯合再生買回60%股份,並派任2席董事、1席監事及總經理進行公司治理,已具主導開發及經營權;同時針對特別股限制移轉或轉換、董事保障條款等章程進行修正。園管局將持續召開追蹤會議,確保業者履行承諾。
針對電業執照爭議,經濟部說明,能源署確認聯合再生符合《電業登記規則》要件,因此於114年7月11日核發執照。經濟部強調,已與法務部組成「打擊妨害綠能產業發展犯罪聯繫平台」,如有不法情事可提報平台,以嚇阻綠能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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