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油通霄大潭第二條輸氣海管環評初審卡關,補充修正後再審
- 環團質疑生態調查間隔僅3天及24天,違反45天法定規範
- 海保署建議重做海域生態調查,指鯨豚資料與官方有差異
- 環委要求強化必要性說明及納入極端海象風險
- 環團批政策髮夾彎,當年稱不可行如今卻推動[1]
(綜合中央社、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環境部今日召開「通霄至大潭第二條海底輸氣管線興建計畫」專案小組初審會議。中油規劃沿既有海管東側平行鋪設第二條36吋輸氣管線,全長約85.8公里(海管段78公里、陸管段7.8公里),並新設一處配氣站,計畫期程約5年(116至120年),目標營運年為121年。開發目的為穩定天然氣供應、降低既有管線負荷,並強化供氣系統韌性。
環評委員最終要求中油補充修正後再審,提出10項建議,包括補充海洋生態與白海豚相關調查、強化本案必要性說明,以及加強管線結構安全與風險管理,災害應變計畫須納入極端海象、氣候變遷等風險情境。
環團在會前到環境部抗議,質疑生態調查程序違法。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研究員郭佳雯指出,依環境部海洋生態評估規範,相鄰兩季調查應至少跨越45天,但中油在2023年4月29日進行春季調查後,僅隔3天即進行夏季調查,夏季調查後僅隔24天開始秋季調查,完全未達法定間隔,程序上已屬實質違法。此外,開發單位未提供實際出海GPS航跡圖,僅以規劃側線代替,科學數據無法核實。
海委會海洋保育署也建議重新辦理生態調查,並指出本案鯨豚、白海豚調查資料與海保署公開資料有差異,應重新檢核更新。
環團另批評,2017年三接環評及2021年藻礁公投前,經濟部一再宣稱通霄至大潭第二條海管不可行,如今卻提出此計畫,政策前後矛盾,顯示當年興建三接的決策草率[1]。藻礁公投推動聯盟召集人潘忠政透過書面表示,當年民間團體即提出從台中接收站鋪設海管到大潭電廠的替代方案,遭中油百般推託,如今卻轉而建造此管線,惡劣至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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