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蔡淑惠因涉詐領助理費案判刑,今進行最後一次總質詢
- 33年從政生涯畫下句點,盼自己是助理費案最後一位受影響民代
- 兒子在她司法糾纏期間考上南一中,如今又考上警專
- 建議市府檢討基層警消保障制度,不應靠警友會補位[2]
- 詐領助理補助費533萬1012元,一審判2年緩刑5年,二審駁回
(綜合自由時報、ETtoday新聞雲、聯合報等3家媒體報導)
國民黨8連霸台南市議員蔡淑惠因涉詐領助理費案遭判刑,今(8日)在議會進行最後一次總質詢,向市長黃偉哲、市府官員及市民告別,為33年從政生涯畫下句點。
蔡淑惠表示,2011年3月遭檢調搜索是人生低潮,當年兒子考上國立台南一中成為支撐力量;歷經4年司法糾纏,如今兒子考上警察專科學校,讓她看見新希望,也更加相信人生不只有政治一條路。她感謝副市長姜淋煌在她面對司法壓力及決定認罪協商的過程中一路陪伴、協助尋求法律專業意見[1]。
蔡淑惠指出,許多民代都因助理費爭議感到壓力,盼自己是最後一位受相關案件影響的民代,也盼外界看見民代背後的努力與辛勞。她表示,選票得來不易,民代除問政質詢外,需投入大量時間蒐集資料、研究政策、服務選民。
針對基層警消保障,蔡淑惠建議市府全面檢討相關制度。她以警友會為例指出,員警執勤造成車損若保險未涵蓋,常由警友會協助處理,不該每次都靠民間力量補位,地方或中央政府應有清楚機制協助[2]。
蔡淑惠曾任台南縣市合併前台南市議會第13至16屆議員,合併後又連任4屆。她涉嫌於2001年10月至2016年12月期間,與黃姓被告及2名助理共謀,虛報公費助理名額或低薪高報,詐取助理補助費533萬1012元。一審判2年、緩刑5年,台南地檢署上訴二審,台南高分院日前駁回,維持原判,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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