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游男不滿15隻愛犬遭沒入,揮拳毆打動防所女科員
- 女科員右肩挫傷,公務捕犬桿遭砸彎報廢
- 游男一度翻供辯稱「要拿手機」,勘驗錄影後才認罪
- 彰化地院判處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綜合ETtoday新聞雲、中時電子報等2家媒體報導)
彰化縣永靖鄉游姓男子因家中飼養15隻犬隻環境髒亂,今年5月7日遭彰化縣動物防疫所人員依法沒入犬隻,游男不滿,當場飆罵並揮拳重擊黃姓女科員右肩,造成挫傷,還將公務用捕犬桿重摔至彎曲報廢。
游男偵查時僅坦承毆打,否認毀損公物及妨害公務,進入法院準備程序後連傷害罪也翻供,辯稱「要拿她手機,沒注意打到她」。合議庭當庭勘驗現場錄影畫面,清楚顯示游男飆罵髒話、揮拳攻擊及砸毀捕犬桿的完整過程,游男才無從狡辯。
彰化地院認定游男犯行明確,依毀壞公務員職務上掌管物品罪判處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新增自由時報、中央社、聯合報等3家媒體報導)
本次報導新增游男領有重度身心障礙證明、家庭為低收入戶等判決細節。法官認定游男雖衝動控制能力較差,但未達顯著降低辨識能力程度,不得減刑。另依游男學歷、工作及經濟狀況,判處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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