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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消防員涉虐狗 遭記過調職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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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保護法埔心分隊彰化縣消防局虐狗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彰化消防員涉持BB槍射擊並毆打小黑狗,致其失禁
  • 消防局確認屬實,將記過2次、調職並移送動防所
  • 若致動物死亡或重殘,最重可處2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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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聯合報、ETtoday新聞雲報導)

彰化縣消防局埔心分隊吳姓消防員遭網路踢爆,涉嫌於9月27日中午在分隊走廊持BB槍射擊小黑狗,並以拖把毆打,導致黑狗慘叫並失禁,現場另有隊員側錄嘻笑。事件曝光後引發公憤,ETtoday報導貼文數小時內突破10萬瀏覽、近500次分享,聯合報則指出約有上萬人譴責。

彰化縣消防局長施順仁表示,經調閱監視器調查,確認吳員不當對待犬隻屬實,但BB槍部分仍待釐清。消防局決議召開考績委員會,研議加重記過2次、調離單位並列為重點輔導對象,同時移送彰化縣動物防疫所依《動物保護法》裁處;若造成傷亡將移送法辦。

彰化縣動物防疫所表示,將依調查資料及動物受傷程度釐清案情。依《動保法》第6條,任何人不得虐待動物;若查證違法,依第30條可處1.5萬至7.5萬元罰鍰。若故意傷害致動物死亡或重殘,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20萬至200萬元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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