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麗瑩去年大法官提名未過關,今再獲提名監委
- 學經歷含台大法律碩士、德國科隆大學法律博士候選人
- 曾任法務部綜合規劃司長、司法院政風處長
- 去年審查時表態「只要有死刑,就依法執行」
- 檢察界認為她是朝野對立下的政治犧牲品[2]
林麗瑩再獲提名監委 去年大法官未過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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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林麗瑩監察委員總統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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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自由時報、聯合報報導)
總統府今公布監察委員提名名單,現任最高檢察署書記官長林麗瑩入列。林麗瑩去年曾獲提名為司法院大法官人選,但未通過立法院同意權審查,此次為二度獲總統賴清德提名。
林麗瑩畢業於台大法律研究所,具德國科隆大學法律博士候選人資格,司法官訓練所第31期結業。歷任士林、新竹及台北地檢署檢察官與主任檢察官,後升任高檢署主任檢察官,曾任司法院政風處長、法務部綜合規劃司長,參與司法改革國是會議幕僚與制度規劃。前檢察總長邢泰釗今年3月延攬其接任最高檢書記官長,負責檢察行政統籌。
去年大法官審查期間,林麗瑩面對死刑議題時表示「我是檢察官,只要有死刑,我們就依法執行」;針對押人取供質疑,她強調檢察官無法直接押人,須聲請法院審查,檢察官都非常謹慎。檢察界普遍認為她「非戰之罪」,是朝野對立下的政治犧牲品[2]。
法界人士分析,監察委員職責在調查公務員違失、行使糾舉與彈劾,林麗瑩歷練橫跨檢察、廉政與政策規劃,與監察職權具互補性。不過,在當前朝野對立氛圍下,此次人事同意權案能否順利通過仍存變數[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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