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副總統蕭美琴宣布提名高院庭長侯廷昌為監察委員
- 侯廷昌因承審多起殺人案判凶手逃死,被質疑為廢死派
- 他參與司法院「法袍之下」宣傳片,被稱為網紅法官
- 法界人士指其未判死係因凶手符合法定減刑事由[2]
- 侯廷昌曾公開批評監聽制度流弊,呼籲保障人權
網紅法官侯廷昌獲提名監察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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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聯合報、中時電子報等2家媒體報導)
副總統蕭美琴今(11)日舉行記者會,宣布總統府提名台灣高等法院庭長侯廷昌為監察委員。侯廷昌因承審多起社會矚目殺人案均判凶手逃死,被外界質疑為「廢死派」法官。
侯廷昌司法官學院36期結業,畢業於中興大學法律系,擁有美國喬治城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學位,曾任雲林地院法官與庭長、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法官、最高法院辦事,現任台灣高等法院法官兼庭長,正承審媒體人周玉蔻誹謗前中國小姐張淑娟上訴案。
侯廷昌審判風格敢於創新法律見解,曾質疑法官核發監聽票不能讓檢察官「一票聽到飽」,並公開撰文批評監聽制度流弊,呼籲司法應注重人權保障,監聽不可浮濫。他因參與司法院「法袍之下」宣傳片演出,被稱為「網紅」法官,在片中提及小學時受父親影響擔任法官,強調審判除公平外還有其他價值必須探索。
侯廷昌承審的逃死案件包括「台南湯姆熊遊樂場男童割喉案」判曾文欽無期徒刑、「丈夫在台南地院外開車輾斃妻子跟律師案」判洪當興無期徒刑、「新竹逆子縱火8死案」判陳彥翔無期徒刑。法界人士認為,侯廷昌未判死刑的原因與凶手符合自首、精神鑑定未過關等法定減刑事由有關,僅是依法判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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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自由時報、ETtoday新聞雲、中央社等6家媒體報導)
法界人士為侯廷昌「廢死法官」標籤辯護,強調其未判死刑係因被告符合精神耗弱(刑法第19條)或自首(刑法第62條)等法定減刑事由,依法不得不減刑,判決理由中並無廢死理念[6][4][1]。高院及最高法院法官指出,侯廷昌向來重視證據裁判原則,審判前花費大量時間研讀卷證、判例及學說,力求判決禁得起檢驗[6]。曾與其共事的法官形容他「依證據判案,不迎合、不追求掌聲」,被視為少數仍堅持司法獨立精神、願傾聽當事人及人民心聲的法官之一[6]。
侯廷昌在湯姆熊割喉案中,除認定曾文欽符合精神耗弱減刑外,判決理由另指出:曾男若判無期徒刑,須關押25年後方得假釋,屆時已為8旬老人,再犯可能性低,故判無期徒刑[5][2]。該判決關於公約國際人權的論述翔實,多為司法學術界及實務界所引用[6]。
本次提名名單共27名監委,除侯廷昌外,還包括監察院長被提名人陳永興、副院長王榮璋、最高檢察署書記官長林麗瑩等人[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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