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ETtoday新聞雲、今日新聞等2家媒體報導)
桃園機場今(1日)起正式實施兩項重大新制。第一,第一航廈13至23號會面點,以及第二航廈21至29號、31至33號會面點,接機車輛靜止超過3分鐘,科技執法系統將自動拍照錄影取締,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600元至1200元罰鍰。第二,接機大廳旅客出口處矮牆禁止任何人以立牌或物品私自占用,違者經勸導未改善,將依《民用航空法》處5000元至2萬5000元罰鍰,情節嚴重者可強制請離。
航警局表示,宣導期已結束,今日起正式啟用高階輔助系統執法,以確保機場周邊交通暢通。桃機公司指出,部分接機服務人員長期占用矮牆,不僅破壞動線、妨礙通行,更曾引發占位糾紛,影響航廈形象。
台北城市大學觀光系助理教授李奇嶽則批評,桃機在候車空間、接機設備及資訊系統不足下先選擇開罰,才是民怨根源。他指出,國際航班落地不代表旅客已出關,從走出航廈、確認會面點到搬運行李上車,3分鐘對老人、幼童、身心障礙者或大型行李旅客明顯不足。他呼籲桃機應先設置外圍免費候車區、建立與航班連動的接機資訊系統、推動會面點數位化調度、設置違規倒數警示,以及建立特殊旅客申訴機制,強調科技執法應協助改善交通而非只會製造罰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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