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礦石稅草案送審後突撤案,議長張峻裁示不予撤案
- 縣府稱因業者陳情及財劃法修正而重新檢討
- 無黨籍及民進黨團質疑國民黨團早獲撤案消息,資訊不同步
- 議員質疑撤案是否涉及利益交換,縣府否認並要求拿出證據[1]
(綜合聯合報、中時電子報報導)
花蓮縣礦石稅自治條例明年初將屆滿,縣府本月6日將新草案送議會審議,卻在昨(25日)突然撤案,國民黨議會黨團也同步發新聞稿要求檢討,引發議員質疑。議會今(26日)召開臨時大會程序委員會,議長張峻裁示不予撤案,仍送大會討論。
縣府代理秘書長饒忠說明,因多次接到業者及工會陳情,加上財劃法修正後地方財政條件改變,才決定重新檢討,並非廢止。他強調外界不要動輒扯利益交換或黑箱,不滿表示「拿證據來」[1]。
無黨籍黨團及民進黨團質疑國民黨團早一步獲悉撤案消息,各黨團資訊不同步。無黨籍總召楊華美指出,業者已陳情多年,縣府向來態度強硬,為何突然改變立場?民進黨議員張美慧質問是否涉及利益交換[1]。議長張峻則認為課徵標準應經議會公開討論,裁示不予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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