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歲王男男扮女裝尾隨女子進公寓樓梯間
- 女子事後提告,警方拘提到案
- 王男否認犯行,稱穿女裝是個人興趣
- 警詢後依侵入住宅、跟騷、性騷等罪嫌送辦
- 檢方裁定限制住居、定期報到
(綜合聯合報、中時電子報、TVBS新聞等3家媒體報導)
新北市蘆洲區27日凌晨發生男扮女裝尾隨騷擾案。41歲王姓男子身穿吊帶小背心、七分袖薄紗外罩衫及透視薄紗裙,腳穿女用短跟皮靴,頭戴全罩式安全帽加面罩,走路搖搖晃晃,尾隨一名女子進入公寓樓梯間。女子起初未察覺對方性別,事後才感到害怕,向警方提告。
警方最初接獲報案指稱有人疑似酒醉、可能騎車,到場發現王男僅穿女裝,無酒味也未騎車,抄登身分資料後便讓他離去。事後警方網路巡邏發現,王男在盤查前曾尾隨女子進公寓,過程中一度伸手觸碰騷擾,雙方拉扯後王男逃逸[1]。
警方28日下午持拘票前往王男位於台北市士林區住家將他拘提到案。王男供稱穿女裝是個人興趣,當天到蘆洲拜訪朋友,走路搖晃是因身體不適,否認尾隨有不軌意圖。警詢後依侵入住宅、跟蹤騷擾、性騷擾等罪嫌移送新北地檢署。中時電子報報導另依性侵未遂罪嫌送辦[2]。檢方複訊後裁定限制住居,並命王男定期向住居地轄區警察機關報到。
王男有多次性騷、跟騷、猥褻等前科。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