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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育定型化契約草案出爐 保額費上限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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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額費定型化契約托育機構社家署衛福部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保額費上限5000元,不得巧立名目加收
  • 入托前14天通知可全額退費,依天數遞減
  • 托嬰中心主動取消應全額退費
  • 緊急事故須立即救護並通知家長
  • 家長應告知兒童特殊體質與疾病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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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中時電子報、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衛福部社家署今日預告「托育機構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草案,明定托育機構收取費用範圍,不得巧立名目或變相加收。

草案針對實務上常見的「訂位金」、「保額費」爭議訂出規範。托嬰中心確定有名額且同意保留時,才可收取保額費,金額上限為新台幣5000元。退費機制則依通知取消時間分級:入托前14天通知可全額退費;前7至13日退60%;前4至6日退30%;前2至3日退10%;前1日、當日或未通知者不得退費。若由托嬰中心主動取消,則應全額退費。

草案也明定緊急事故處理原則,兒童在機構內發生急、重、傷病或意外時,機構應立即救護並通知家長;有緊急就醫必要時應撥打119,由救護人員依規定送醫。此外,家長應詳實告知兒童特殊體質、遺傳疾病、過敏藥物與食物等狀況,並提供所需藥品及使用說明,避免突發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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