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北顏姓駕駛「切西瓜」左轉撞死人,判刑6月
- 近3年新北因「切西瓜」事故申請鑑定累計439件
- 違規搶先左轉最高可罰1800元
- 肇事致人傷亡須負民事賠償及刑事責任
(綜合東森新聞、自由時報報導)
新北市一名顏姓駕駛人為搶快,未依規定行駛至路口中心,提前跨越雙黃線占用對向車道左轉(俗稱「切西瓜」),與對向直行車碰撞致對方死亡,遭依過失致死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
顏男辯稱當時誤以為對向車距足夠,但經事故鑑定及法院審理,認定左轉車應禮讓對向直行車,違規行為與事故具因果關係。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統計,因「切西瓜」左轉衍生事故申請鑑定案件,112年150件、113年149件、114年140件,近3年累計439件。
裁決處提醒,駕駛人左轉應於路口30公尺前開啟方向燈,駛入內側或左轉專用車道,進入路口後行駛至中心處,確認對向無來車或完成禮讓後再左轉。違規搶先左轉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若肇事致人傷亡,還須負擔民事賠償及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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