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脈絡

最高行撤銷三接95.4公頃開發許可

已沉寂
3報告22篇5家追蹤自
三接中油內政部最高行政法院藻礁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最高行撤銷內政部許可三接95.4公頃開發的處分
  • 判決理由指海審會僅審查「最小需用原則」,其餘要件未審
  • 目前進行中的三接工程(較小範圍)進度不受影響[2]
  • 潘忠政等2人因居住地距基地過遠,不具當事人適格,敗訴確定
展開完整內容

(綜合中央社、聯合報等3家媒體報導)

最高行政法院今(20)日判決,內政部2018年許可中油第三座液化天然氣接收站(三接)面積95.4公頃的海岸利用開發處分違法,予以撤銷確定。此案由桃園海岸生態保育協會理事長葉斯桂等居民提起行政訴訟,歷經一審、更一審敗訴後,最高行逆轉改判部分居民勝訴。

判決理由指出,內政部海岸管理審議會僅審查了「最小需用原則」一項要件,對於其他法定許可條件(如彌補或復育生態環境損失的措施)均未審查,即逕依海審會決議許可開發,違反海岸管理法規定。最高行自為判決,撤銷內政部原處分,全案確定。

聯合報報導,此判決僅針對95.4公頃的開發許可,目前正在進行的三接工程位於面積較小的範圍,進度不受影響[2]。內政部未來須重新審查該部分申請。

另,搶救大潭藻礁行動聯盟召集人潘忠政等2人提告部分,因居住地距開發基地約20公里,已超出中油說明書所載漏油、漏氣事件管制範圍(5至8公里),最高行認定其不具當事人適格,駁回上訴確定。

追蹤報導 #2
重點摘要
  • 中油稱僅填海造地5公頃有瑕疵,不影響供氣與施工
  • 環團要求三接全面停工、畫設藻礁保護區
  • 潘忠政形容判決為「遲來的正義」,但嘆藻礁已遭破壞
  • 潘忠政出示G2區柴山多杯孔珊瑚遭淤泥覆蓋照片
展開完整內容

(新增中央社、聯合報、ETtoday新聞雲等5家媒體報導)

中油與環團對判決各表立場——中油強調不影響供氣與施工,環團則要求全面停工並畫設保護區。

中油回應:填海造地5公頃有瑕疵,不影響核心施工

中油晚間發布三點聲明:針對葉斯桂案,最高行認定有行政程序瑕疵的範圍是「填海造地面積5公頃」,而非全區95.4公頃[9][7];中油將配合內政部提供資料進行程序補正,並強調判決不涉及三接核心施工區域,不影響外擴防波堤施工及目前供氣[10][9]。

環團與居民:要求停工、畫設保護區

桃園海岸生態保育協會榮譽理事長葉斯桂要求三接全面停工,現址畫為藻礁生態保護區[2]。在地議員吳進昌則要求三接二期工程立即停工廢除[2]。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暨藻礁公投推動聯盟呼籲內政部重為處分時應不予許可,環境部應退回三接二期環評案,並要求桃園市政府將大潭藻礁等南桃園藻礁生態納入、合併畫設為「南桃園藻礁生態系野生動物保護區」[12]。

潘忠政:遲來的正義,但藻礁已遭破壞

珍愛藻礁公投領銜人潘忠政形容判決是「遲來的正義」,肯定法官站在法理制高點,但也感嘆三接已運轉,藻礁破壞「於事無補」[3]。他出示近期在G2區拍攝的照片,指一級保育類柴山多杯孔珊瑚幾乎被淤泥覆蓋,與三接工程置放沉箱擾動淤泥有關[3]。

追蹤報導 #3
重點摘要
  • 內政部長劉世芳表示將依判決重新提送海審會審查
  • 國家公園署對判決結果「深感意外」
  • 環團律師援引《海岸管理法》自然海岸零損失原則要求不予許可
展開完整內容

(新增中時電子報、公視新聞、聯合報等3家媒體報導)

本次新增報導主要補充政府機關與中油對判決的後續回應,以及環團律師的進一步法律論點。

內政部:將依法重審

內政部長劉世芳表示,此案為2018年由營建署審議通過,尊重最高行政法院判決,將依《海岸管理法》重新提送海審會進行最詳細審查,以符合判決內容[2][1]。國家公園署則表示「深感意外」,後續將請中油提供資料研議處理程序[2]。

中油:不影響核心施工

中油董事長方振仁重申,判決不涉及核心施工區域,不影響目前三接外擴防波堤施工,將與內政部密切聯繫因應[2]。

環團律師:自然海岸零損失原則

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律師蔡雅瀅指出,開發案雖未直接填埋觀新藻礁野生動物保護區,但距保護區僅5公里,仍會影響生態;《海岸管理法》明定「自然海岸零損失」,不應輕易犧牲自然海岸[2]。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