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濟部公告新制,強制800瓩以上大用戶進行節能診斷
- 用戶須於117年第1季前提報5年節能計畫
- 深度節能行動計畫目標4年節電206億度
- 截至115年4月累計節電120.68億度
- 節能診斷團隊可由法人、學校或技師組成
- 投資抵減額度上限提高至20億元
(綜合中央社、聯合報、自由時報報導)
經濟部今(18)日公告「能源用戶辦理節能診斷及訂定節能計畫規定」,強制契約用電容量超過800瓩的能源大用戶導入專業節能診斷,並訂定5年節能計畫。用戶須在115年至116年間完成全面節能診斷,並於117年第1季前提報5年節能計畫,後續每年定期向經濟部滾動填報執行情形。
此為行政院自113年起推動「深度節能行動計畫」的一環,目標4年節電206億度。初期由國營事業率先進行節能診斷,同步要求約4900家能源大用戶依契約容量級距,達成年平均節電率1%至1.5%的規範。家戶端則持續透過家電汰舊換新補助推動節電。
能源署統計,截至115年4月,各項措施累計節電120.68億度,其中能源大用戶節電超過29億度;今年1至4月節電約11.7億度,相當於減少約16.4萬公噸天然氣發電需求,約等同2.7艘LNG運輸船供氣量。
節能診斷團隊可由符合資格的法人、學校、機構或執業技師組成,協助用戶全面盤點用電場域的老舊設備與節能潛力。經濟部後續將建置「節能診斷資訊專區」,彙整各診斷團隊資訊供用戶查詢。
財務配套方面,政府延續「產業創新條例」第10條之1投資抵減租稅優惠,擴大節能減碳適用範圍,投資抵減額度上限提高至20億元;另提供節能績效保證專案補助、廢熱與廢冷回收補助及動力公用設備購置補助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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