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中葉婦遭假投資詐騙,一次被騙走2103萬元現金
- 配合警方釣出車手黃女,刑事判1年有期徒刑
- 民事求償遭駁回,法院認定車手未參與先前詐騙行為
- 2103萬元恐全數討不回
(綜合ETtoday新聞雲、三立新聞等2家媒體報導)
台中市一名葉姓婦人遭詐騙集團以假投資名義詐騙,先後交付1913萬、190萬現金,總計被騙走2103萬元。葉婦事後配合警方設局,以再交付110萬元為由,釣出車手黃女及把風的吳男,當場將兩人逮捕送辦。
刑事部分,法院考量車手黃女有多次詐欺前科,但依其另案前科事證,黃女確實隸屬其他詐騙集團,自稱案發當天才剛加入該集團,也未拿到報酬。刑事庭依詐欺取財未遂判處黃女1年有期徒刑,監控手吳男則判7月、緩刑2年。
葉婦另提民事求償,要求黃女賠償2103萬元。黃女維持先前說法,稱自己當天剛「入職」,不認識集團成員。民事庭認定,葉婦是在事發前一個月遭集團其他成員詐騙,無積極證據證明車手黃女有參與該犯行,因此駁回葉婦之訴,2103萬元恐血本無歸。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