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典論更一審判3年4月、罰金150萬、褫奪公權5年
- 涉以500萬元「老鼠會」方式收購郭台銘連署書
- 全案僅完成4份連署書,實際對選情影響不高
- 周典論始終不認罪,辯稱500萬為工作獎勵金
- 一審判4年,二審改判3年2月,最高法院發回更審
(綜合壹蘋新聞網、TVBS新聞、聯合報等6家媒體報導)
屏東縣議長周典論涉嫌於2023年總統大選期間,為鴻海創辦人郭台銘收購參選連署書,高雄高分院今(27)日更一審宣判,改判有期徒刑3年4月,併科罰金150萬元,褫奪公權5年,可上訴。
周典論於2023年9月分兩次交付共500萬元給潮州鎮長周品全(緩起訴處分確定),指示以「老鼠會」方式拉人,每張連署書發放500元對價。周品全再將其中10萬元交給鎮公所陳姓約僱人員,由陳男要求黃姓宮廟堂主成立連署站,以每份500元邀約黃男及其配偶協助收集,黃男夫婦再以每份200元向多人收購。
全案最終僅完成4份連署書。一審屏東地院判周典論4年徒刑、併科罰金500萬元、褫奪公權6年;二審高雄高分院認定實際對選情影響不高,改判3年2月、罰金150萬元、褫奪公權5年。最高法院去年12月以事實調查未盡為由撤銷發回更審。
更一審判決指出,周典論辯稱500萬元為工作人員獎勵金,但合議庭考量連署工作費本由郭台銘辦公室負擔,無須周個人私下交付大筆金錢,且參酌證人證詞及金流,認定確有對連署人交付賄賂之犯行。審酌周身為地方民意代表之首,竟以老鼠會方式賄賂連署人,所為不當,但實際發放金額甚低、對選情影響不高,量處3年4月徒刑,併科罰金150萬元,褫奪公權5年,並沒收用於賄賂的5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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