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隆網友將沒喝完咖啡倒入水溝遭檢舉,被罰3600元
- 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污染水溝可罰1200至6000元
- 網友申訴無效已繳款,質疑環保局未宣導
- 貼文逾15萬次瀏覽,網友驚訝並分享類似經驗
(綜合自由時報、中時電子報等2家媒體報導)
基隆一名網友在社群平台Threads發文,指自己將超商沒喝完的咖啡倒入路邊水溝,遭人拍照檢舉後收到3600元罰單,讓他相當傻眼。他自嘲「原來不用真的亂丟菸蒂、亂倒垃圾或亂吐檳榔渣,光是倒飲料就會被罰得一樣重」,並表示提出申訴無效,已乖乖繳納罰款,但質疑環保局未盡宣導責任。
根據《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在指定清除地區內污染水溝等行為,可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該網友的罰單金額為3600元,中時電子報報導則誤植為6000元[1]。
貼文引發熱議,瀏覽次數超過15萬次。網友紛紛表示驚訝,有人分享自身經驗,指在牙醫診所拔牙後往水溝吐口水也被檢舉開罰,也有人質疑餐廳業者將廚餘倒入水溝卻未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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