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邱姓超商店員偷喝6杯大杯美式未結帳,總價270元
- 屏東地院依業務侵占罪判刑7月,得易科罰金
- 法官考量邱男坦承犯行但未與店家和解
- 每杯咖啡換算代價約3萬5000元[1]
(綜合ETtoday新聞雲、聯合報、自由時報等3家媒體報導)
屏東一名邱姓超商店員於2023年10月至12月間,利用值班機會6度操作店內咖啡機,製作大杯美式咖啡飲用,均未結帳付款,6杯總價270元。業者發現後報警處理。
屏東地院審理後,認定邱男犯業務侵占罪,共6罪,各處有期徒刑6月,合併應執行7月,得易科罰金(以1日1千元折算),並追徵犯罪所得270元。可上訴。
法官審酌,邱男未能謹守職務分際,利用擔任店員機會擅自侵占業務上管領物品,違背超商與員工間信賴關係;惟其犯後坦承犯行,雖有意與業者調解,但因金額差距過大未達成和解。自由時報報導指出,換算每杯咖啡代價約3萬5000元[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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