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電商平台充斥違法禁藥與醫材,賣家以行話規避查緝
- 現行法規只罰賣家,平台無監管義務
- 消基會籲平台應負上架審查與例行巡查責任
- 購買未經核准藥品無法申請藥害救濟
- 《藥事法》修法擬納管平台責任
(綜合民視新聞、聯合報報導)
從瘦瘦針、壯陽藥到輪椅,各種違法禁藥與醫材憑藉業內行話、假冒許可證攻占電商平台。現行法規主要處罰賣家,平台無監管義務,導致消費者健康保障出現漏洞。藥師公會全聯會社區藥局委員會主委王明媛指出,近年愈來愈常聽到藥局客人分享在網路上可買到瘦瘦針或犀利士、威而鋼等藥品。
賣家為規避查緝,使用隱晦「行話」包裝商品,例如「現貨速發孟版替」即為瘦瘦針產品「猛健樂」的學名藥版本,每劑價格約原廠藥十分之一;「泰國連身裙」、「印度風水」等名稱則販售俗稱「液態威而鋼」的印度製藥品,均未取得食藥署藥證。
醫材方面,輸入「輪椅」關鍵字可找到商品,但許可證字號經查對應的竟是「黃體素檢測排卵試劑」,屬冒用不實許可證。食藥署每年偕同各縣市衛生局稽查網路賣家,過去三年違法件數約一到兩千件,無照販賣西藥占6至7成,販賣禁藥約1至3成。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祕書長陳雅萍指出,問題癥結在於法規只罰賣家,平台無監管義務,後端稽查防不勝防,應要求平台在上架前審查賣家證照與產品合法性,上架後例行巡查。王明媛提醒,購買未經核准藥品無法申請藥害救濟。台灣肥胖醫學會祕書長高湘涵曾分享案例,一名BMI達30的40歲男子網購來路不明瘦瘦針自行施打,因物流溫控不當且無醫師監測,導致嚴重嘔吐脫水[1]。
《藥事法》修法擬要求平台盡監管義務,能否遏止亂象仍待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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