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蔡女遭前男友控傳「斷你四肢」恐嚇訊息
- 法官發現傳訊者竟是蔡女的前前男友
- 鍾男明知對方非蔡女本人仍報警提告
- 蔡女因不諳法律曾坦承犯行,後翻供
- 法院基於罪證不足判蔡女無罪,可上訴
(綜合ETtoday新聞雲、中時電子報、自由時報等3家媒體報導)
高雄一名蔡姓女子遭鍾姓前男友提告恐嚇,指控她透過微信傳送「你好膽再來亂一次,我讓人斷你四肢」等語音訊息。檢方依恐嚇罪聲請簡易判決處刑,但高雄地方法院審理後出現逆轉,判決蔡女無罪。
法官勘驗完整微信對話紀錄發現,雙方互嗆相約談判時,鍾男連續傳送「你要就麻煩請你用你自己的帳號來談」、「你如果很衝很猛的話用自己的帳號」等訊息。法官據此認定,鍾男當時早已知道對話另一端並非蔡女本人,卻仍向警方指稱遭蔡女恐嚇,其證詞可信度大打折扣。
蔡女辯稱,案發當天是她的「前前男友」看不下去,直接搶走手機發送語音訊息與鍾男互嗆,訊息並非她所傳。至於她在檢方偵訊時曾坦承犯行,蔡女解釋因不諳法律,誤以為訊息從自己帳號發出就必須承認責任。法官認為其自白與客觀事證不符,基於「罪證有疑、利歸被告」及無罪推定原則,判決蔡女無罪,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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