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姓退伍軍官追求女網友13年遭拒,由愛生恨
- 曾騎車衝撞女方家門、持棍棒威脅女方母親
- 傳送「我斷氣時你們一起斷氣」等詛咒簡訊
- 高雄地院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拘役35天
- 李男否認恐嚇意圖,法官不採信[1]
(綜合中時電子報、自由時報等2家媒體報導)
高雄一名李姓退伍軍官(化名阿峻),因追求女網友(化名小妤)長達13年屢遭拒絕,竟由愛生恨,多次做出暴力與恐嚇行為。高雄地方法院日前審結,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拘役35天,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李男曾擔任部隊輔導長,自2012年起開始追求A女,遭拒絕後不僅經常打電話或傳簡訊騷擾,更曾騎車衝撞女方住家大門、持棍棒朝女方母親揮舞。去年9月16日晚間,李男又用手機傳送一連串詛咒簡訊給A女,內容包括「我斷氣時,你們將跟我一起斷氣」、「害我絕子絕孫,你們也將絕子絕孫」等語,還揚言死後要詛咒對方「房子下陷」、「來世判你們死刑」[1]。
審理時,李男坦承發送簡訊,但否認有恐嚇意圖,辯稱只是希望女網友向檢察官說明清楚。法官認為,李男大專畢業又曾任輔導長,具有正常識別事理能力,其言詞依社會通念已明確表達欲侵害生命並擴及親屬的加害意圖;加上其過往持棍棒揮舞、衝撞大門的暴力前科,確實讓被害人及家人產生巨大安全危害與畏怖感,因此判決有罪[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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