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夫監控見妻子帶小王回家,找友人持球桿痛毆
- 兩人將小王上銬拘禁在冰箱旁凌虐
- 一審依妨害自由罪各判1年,二審維持原判
(綜合壹蘋新聞網、三立新聞等2家媒體報導)
高雄蔡姓男子與妻子感情不睦正協議離婚,2024年10月27日凌晨,蔡男透過手機遠端監視系統,驚見妻子帶男友返家同床共枕。蔡男氣憤之下找來陳姓廚師友人,兩人持高爾夫球桿衝回仁武區住處「捉姦」,當場痛毆妻子與男友。
蔡男以球桿朝妻子頭部與身體猛擊,陳男則對「小王」狂搧巴掌、猛踹,隨後更將赤裸的「小王」強行拖進廚房,以金屬手銬鎖在冰箱旁的鐵桿上,導致兩人全身傷痕累累[2]。
橋頭地院一審認定蔡、陳兩人坦承犯行,但私刑拘禁手段不可取,依妨害自由罪各判1年徒刑。兩人上訴後,二審期間以40萬元與被害人和解,請求從輕發落。高雄高分院審理後認為原審量刑並無不當,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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