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葉姓社工盜領安置個案存款58萬7000元遭起訴
- 葉女利用代管存摺金融卡之便,自113年2月至114年3月間陸續盜領
- 個案在葉女離職後補辦存摺才發現存款短少報警
- 葉女偵查中坦承犯行
(綜合中央社、中時電子報等2家媒體報導)
新北地檢署偵辦一起社工盜領安置個案存款案,依業務侵占等罪嫌起訴涉案葉姓女社工。
起訴書指出,葉女於民國111年2月起任職於桃園某社福協會(中時報導為社團法人榮欣社會福利服務促進協會),112年7月至114年5月間負責照顧由家防中心委託安置在新北板橋的身障吳姓個案,並代為保管其存摺及金融卡。
葉女利用代管之便,自113年2月至114年3月間,未經個案同意,持金融卡陸續提領帳戶現金共新台幣58萬7000元並據為己有。葉女於114年5月離職後,個案補辦存摺及金融卡時發現存款短少,報警處理。葉女於偵查中坦承犯行,檢方日前依刑法不正方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得他人之物罪及業務侵占罪嫌起訴。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