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看護上班睡覺被解僱,隔日返回病房偷提款卡盜領1萬元
- 辯稱經婦人同意,但婦人當時已昏迷無法對答
- 新北地院判拘役80日,得易科罰金8萬元
(綜合ETtoday新聞雲、TVBS新聞報導)
新北市一名女子阿美(化名)去年4月底受僱擔任住院婦人的看護,但因工作僅半個月期間常在白天睡覺、叫不醒,遭家屬解僱。不料她隔日竟返回病房,偷走家屬留給婦人的提款卡,盜領1萬元。
阿美被捕後否認犯行,辯稱是婦人同意她取卡領錢,且因丈夫中風急需用錢。但家屬指出,提款卡內的錢僅供母親日常開銷,且阿美被解僱前,婦人早已病況不佳陷入昏迷,客觀上無法同意。法官也查出,阿美早在2016年就已離婚,與她聲稱丈夫中風的說詞不符[1]。
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婦人與阿美認識不到2週,不可能無償資助,更何況阿美領走過半存款[1]。最終依竊盜、非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財罪,各判拘役40日、55日,合併執行80日,得易科罰金8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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