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宜蘭檢警在蘇花公路攔獲喪屍煙彈藥頭及毒駕者
- 王、李兩男唾液快篩呈陽性,車內查獲菸油及吸食器
- 3人經檢方聲押,法官深夜裁定全數羈押
- 洪姓藥頭因勾串之虞遭裁定羈押禁見
(綜合中時電子報、聯合報、自由時報等3家媒體報導)
宜蘭地檢署檢察官郭欣怡昨(15)日指揮保三總隊、宜蘭縣警察局及宜蘭分局,在蘇花公路東澳段展開攔截圍捕,成功拘捕涉嫌販賣、轉讓第二級毒品依托咪酯(喪屍煙彈)的洪姓藥頭。
過程中,警方發現同行白色轎車上的王姓及李姓男子神情異樣,疑似施用毒品後駕車。經現場唾液快篩,結果呈毒品陽性反應,並在車內搜出依托咪酯菸油、依托咪酯煙彈及安非他命吸食器等證物。
檢方複訊後,認定王、李二人涉犯刑法不能安全駕駛罪,且有反覆實施毒駕、危害用路人安全之虞;洪姓藥頭則涉犯藥事法轉讓偽藥罪,有與上游及購毒者勾串、湮滅證據之虞。法官深夜審理後,裁定王、李二人羈押,洪男則因勾串之虞遭裁定羈押禁見。
地檢署強調,新興毒品與毒駕行為嚴重危害社會治安及交通安全,將持續強力切斷供應鏈並從嚴偵辦。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