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鐵679次列車清潔人員在廁所拾獲內有100萬現金的提袋
- 款項已由高鐵收入保險箱保管,失主至今未現身
- 傳南部政治人物曾詢問此事,當事人已否認
- 依《鐵路法》規定,若1年無人認領,所有權歸高鐵公司[3]
(綜合壹蘋新聞網、聯合報等4家媒體報導)
台灣高鐵679次列車10日晚間7時10分從南港開往左營,列車離開嘉義站後,清潔人員在車廂廁所內發現一只提袋,打開後赫見內有現金100萬元。清潔人員隨即通報列車長,列車於晚間9時20分抵達左營站後,高鐵人員依遺失物程序將該筆現金收入保險箱保管。
事件曝光後,外界一度傳出該筆現金為南部某政治人物遺落,且該政治人物曾向清潔人員詢問相關消息。但遭點名的當事人已否認,強調並無此事[4][1]。目前真正失主仍未現身。
高鐵公司表示,拾獲遺失物後會進行檢視、建檔及入庫,若能查詢到遺失人聯絡資料將主動聯繫,否則建檔保管以待認領。依《鐵路法》規定,遺失物將保存1年,若屆期無人認領,鐵路機構即取得所有權[3]。電子產品因涉及《個人資料保護法》,將委由政府立案資源回收商銷毀;衣物及一般用品則捐予公益團體或轉贈弱勢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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