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8歲高職生騎改裝微電車在台南馬路燒胎
- 路面被燒出長條黑色痕跡,網友發文質疑警方未管
- 警方調監視器於13日傳喚林男到案
- 林男供稱剛考完統測,因好玩才燒胎[1]
- 依道交條例舉發並依公共危險罪函送
(綜合聯合報、中時電子報報導)
台南市一名18歲林姓高職生,本月10日凌晨2時許在中西區和緯路騎乘改裝微型電動二輪車,在馬路上進行「燒胎」動作,導致路面留下明顯長條黑色痕跡。過程被網友拍下並上傳至社群平台Threads,質疑「台南的警察好像都沒在管」,引發討論。
轄區第二警分局獲報後調閱監視器比對,於13日上午11時通知林男到案說明。林男供稱剛考完統測,向友人借車後因「好玩」才嘗試燒胎[1]。警方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2條第2項舉發,並依《刑法》第185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函送地檢署偵辦。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