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8人涉LINE揪團在蘆竹區長興路競速、燒胎遭起訴
- 案發於4月26日清晨,10人騎車併排行駛、前後追逐
- 檢方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起訴,聲請沒收10輛車
- 案發後10日內拘提6人,後續再拘4人,其餘自行到案
(綜合ETtoday新聞雲、自由時報等4家媒體報導)
桃園地檢署偵結一起聚眾競速案件,起訴18名涉案人。檢警調查,陳姓、黃姓及賴姓主謀等人透過LINE聊天室聯繫,選定蘆竹區長興路為競速路段,並由吳姓、鍾姓等6人提供車輛或駕駛自用小客貨車,將競速用機車載運至現場,另由陳姓、楊姓被告提供機車供他人騎乘。
今年4月26日清晨5時1分至5時23分間,主謀等10人在長興路2段騎乘多輛機車併排行駛、前後追逐競速,並以催油門同時按壓煞車、使輪胎原地空轉摩擦路面(俗稱「燒胎」)等方式危險駕車,造成大量煙霧與噪音,嚴重妨害其他用路人通行,並有造成重大交通事故之虞。
桃園地檢署重大專組檢察官胡竣瑋指揮蘆竹警分局、桃園市刑大、交通大隊、八德及平鎮警分局全力蒐證,案發後10日內拘提黃男、陳男等6人到案,後續再拘提賴男等4人,其餘被告自行到案說明。檢方近日偵結,依刑法第185條第1項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同法第30條第1項前段幫助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將18人提起公訴,並向法院聲請沒收扣案供競速使用的機車5輛及載運機車的車輛5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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