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魏男倒車撞傷機車女騎士後衝超商灌2瓶啤酒
- 酒測值達0.75毫克,依公共危險罪送辦
- 法院實務會綜合事證判斷,非僅憑酒測數值
酒駕肇事衝超商補喝啤酒 仍遭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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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危險新竹市警方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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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壹蘋新聞網、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一名42歲魏姓男子日前在新竹市明湖路駕駛自小客車倒車時,不慎撞擊正在停等紅燈的沈姓機車女騎士。事故發生後,魏男並未報警處理,而是急忙衝進路旁統一超商,購買2瓶550毫升金牌啤酒一飲而盡,試圖營造「事故發生後才喝酒」的假象以規避酒駕刑責。
警方獲報到場後,沈女反映懷疑對方有飲酒情形。警方釐清事發經過後,對魏男實施酒測,測得吐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75毫克,已達刑法公共危險罪標準,當場將其逮捕,後續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
警方指出,部分駕駛人誤以為「發生事故後才喝酒」就能規避查緝,但法院實務上不會僅憑單一酒測數值判斷,而是綜合事故經過、飲酒時間與數量、監視器畫面、證人證詞等客觀事證,認定駕駛人於事故發生時是否已涉酒後不能安全駕駛。另有法院判決認為,肇事後飲酒若為干擾或規避警方偵查,可能成為法院審酌犯後態度的重要因素。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