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投埔里發生酒駕車禍,小貨車駕駛重傷送醫
- 肇事駕駛酒測值高達0.87毫克,明顯觸犯公共危險罪
- 員警未以現行犯移送,僅完成筆錄後即讓肇事者離開
- 埔里警分局坦承疏失,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綜合壹蘋新聞網、自由時報、中時電子報報導)
南投縣埔里鎮昨(24日)下午4時許發生一起酒駕車禍,造成一名駕駛重傷送醫,但警方到場後竟未將酒測超標的肇事者以現行犯移送,引發家屬不滿。埔里警分局今(25日)坦承員警認事用法有疏失,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事故發生在埔里鎮桃米巷,一輛由64歲陳姓男子駕駛的休旅車(自由時報報導為吉普車),與59歲邱姓男子駕駛的小貨車對撞。小貨車嚴重毀損,邱男受困駕駛座,消防人員破壞車體後協助脫困送醫,檢查發現內出血及骨盆粉碎性骨折,目前仍在住院治療。
警方到場時,陳男並未在車禍現場,員警後續在附近商店階梯上發現陳男,陳男坦承為肇事駕駛。經酒測,其酒測值高達每公升0.87毫克,已明顯觸犯公共危險罪。然而,員警僅完成筆錄、移置保管車輛後,便讓陳男自行離開,未隨案移送。
埔里警分局說明,事故發生後員警考量救護傷患優先,且尚有釐清及查證之必要,故先針對車輛移置保管並完成筆錄,後續查證才確認陳嫌涉案。有關員警誤認陳男非屬現行犯而毋須隨案移送等疏失,分局將依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並加強員警法令教育。分局強調對酒駕零容忍,會持續強化教育訓練及執法取締。
(新增中央社、聯合報、TVBS新聞等5家媒體報導)
本次報導新增中央社揭露,處理該案的員警為「資淺員警」,埔里警分局副分局長謝耀賢出面回應,並說明員警誤認陳男非屬現行犯而未隨案移送。聯合報報導則補充,邱姓家屬曾透過網路控訴「父親被酒駕車輛撞到進加護病房,做完筆錄回家睡覺」,引發外界關注。ETtoday新聞雲報導指出,陳男當時係逆向行駛與小貨車對撞。三立新聞報導提及,陳男是在「喝得爛醉」的情況下逆向開車。TVBS新聞報導則補充事故發生時間為下午4時03分。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