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中時電子報、ETtoday新聞雲等4家媒體報導)
藝人秦偉因性侵女造型師、女編劇及女粉絲共3人,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8月定讞,2020年4月入台中監獄服刑。秦偉於2026年1月第七度向法務部矯正署提出假釋申請,近日遭假釋審議委員會駁回。
假釋審議委員會認為,秦偉的犯行造成多名被害人身心受創,且犯後至今未與被害人和解,未彌補所造成的傷害,加上被害者當中包含少女,因此認定其尚未達悛悔有據程度,駁回申請[4][3][1]。目前秦偉剩餘刑期約10個月左右[3]。
秦偉自2024年初起首度申請假釋,至今已連續7次被駁回[3][1]。本案源於2016年一名女造型師在臉書控訴遭秦偉性侵,後續多名女子出面指控,檢方認定共8女受害,含2名未成年人,最年輕僅14歲,起訴求刑41年。最終僅3案有罪確定,其餘5名被害人指控因罪證不足獲判無罪[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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