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馬以南發聲明,警告追究以馬英九名義簽署文件的法律責任
- 已向法院聲請選任程序監理人,確保馬英九判斷能力下簽署文件
- 此為馬辦家變案最新發展,輔助宣告案仍在審理中
- 黃帝穎指馬以南聲明有兩大謬誤,質疑「難道要告馬英九?」[2]
(綜合ETtoday新聞雲、中時電子報、自由時報等3家媒體報導)
馬英九大姊馬以南今(16)日透過律師發表聲明,強調未來若再有人以馬英九名義或簽署文件從事任何行為,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絕不寬貸」。
馬以南委任永嘉法律事務所律師李漢中發布聲明指出,已向台北地方法院家事法庭聲請選任程序監理人,以確保馬英九在充分判斷能力下簽署文件,避免第三人持續利用馬英九名義進行不必要法律行為或遭欺騙動支花費。聲明亦表示,在程序監理人及法院確認前,此前以馬英九名義或簽名之文件也將一併追訴。
此舉被視為馬英九基金會「家變案」的最新發展。基金會5月29日已對前執行長王光慈、蕭旭岑提出刑事告訴,而馬向南日前也向法院聲請對馬英九進行輔助宣告,目前案件仍在審理中。
律師黃帝穎則在臉書發文指出,馬以南聲明有兩大謬誤:第一,法院尚未裁定馬英九輔助宣告,馬英九在法律上仍是完全行為能力人,有權簽名及從事法律行為,馬以南無權限制;第二,馬英九本人簽名竟被馬以南揚言追究法律責任,質疑「難道馬以南要告馬英九嗎?」[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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