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姓女導遊為2.5萬元報酬運送3.6公斤搖頭丸入境遭查獲
- 辯護人以罹患乳癌二期、屬底層角色請求減刑遭法官駁回
- 桃園地院判處有期徒刑7年2月,全案可上訴
女導遊為2.5萬運毒 判囚7年2月
已沉寂1報告2篇2家追蹤自
MDMA導遊桃園地院運毒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展開完整內容
(綜合壹蘋新聞網、ETtoday新聞雲等2家媒體報導)
一名擁有多年導遊經驗的林姓女子,今年6月間在通訊軟體LINE上接獲暱稱「頂流選品」的運毒集團成員邀請,以免費機票、旅遊費用及2萬5千元報酬為代價,前往歐洲攜帶行李箱返臺。林女於7月5日搭機飛往德國慕尼黑,再轉往比利時布魯塞爾,向自稱「陳語謙」的男子取得一只內藏3.6公斤搖頭丸(MDMA)的行李箱。7月13日,林女搭乘國泰航空經香港返抵桃園國際機場,入境時遭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攔檢查獲,由桃園市調處移送偵辦。
桃園地院審理時,林女坦承犯行。辯護人主張,林女僅是運毒集團中最底層、風險最高且報酬低廉的「交通」,尚未實際領取2.5萬元報酬,且素行良好、罹患乳癌第二期,請求依刑法第59條「情堪憫恕」規定減刑。合議庭審酌認為,林女具備多年導遊經驗與社會智識,明知無故受託代運行李可能夾藏毒品,仍參與犯行;且運輸毒品數量龐大(總純質淨重2,109.75公克),若流入市面對國人健康及社會治安危害極大,難認其惡性輕微,依共同犯運輸第二級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2月,全案可上訴。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