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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日內瓦處長李冠德霸凌案 行政院核定降調條約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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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李冠德職場霸凌駐日內瓦辦事處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駐日內瓦處長李冠德遭申訴職場霸凌等逾200項爭議
  • 行政院10/27核定降調回外交部條約法律司,當日生效
  • 調查認定李冠德會議中大聲怒斥、排除申訴人參與行程構成霸凌
  • 派令即刻生效,李冠德失去加給且無過渡補貼[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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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ETtoday新聞雲、中央社、聯合報等3家媒體報導)

我駐日內瓦辦事處總領事李冠德遭申訴職場霸凌、濫用公帑、酒駕等超過200項爭議,行政院於10月27日核定「另有任用免職」,將其降調回外交部條約法律司,且於當日立即生效。

李冠德於2024年12月到任,今年7月底遭駐處同仁聯名向外交部提出申訴函及事證。外交部於8月2日受理職場霸凌申訴並組成專案調查小組,李冠德8月17日返台配合調查。經過近兩個月調查,外交部於10月9日公布調查結果,認定李冠德部分行為構成職場霸凌。

調查小組認定,李冠德在會議中經常以大聲怒斥為手段,製造令人不悅的環境,並多次指責或阻止申訴人發言,且於國內長官事前勘察專案活動時,排除申訴人參與其主辦的行程。調查小組認為,李冠德假借權勢,逾越職務上必要合理範圍,持續以威脅、冒犯、侮辱言行或其他方式,造成敵意性不友善工作環境,致申訴人身心健康遭受危害,職場霸凌事件成立。

知情人士指出,一般派令不會寫明生效日,但此派令即刻生效,等於李冠德立刻去職,也失去相關加給,還要搬出宿舍,過渡期間的居住和交通費用也沒有補貼[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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