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屏東科技公司積欠勞健保費及營業稅等243萬餘元
- 負責人將公司帳戶1千多萬元工程款提領一空未繳稅
- 行政執行官認定符合管收事由,當場留置負責人
- 負責人遭留置後秒繳50萬現金並由家屬擔保分期清償
(綜合中時電子報、自由時報等4家媒體報導)
屏東市一家科技有限公司自107年起積欠健保費、勞保費、勞工退休金及營業稅等公法債務,合計243萬6,081元,經衛福部健保署、勞動部勞保局及國稅局等單位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屏東分署強制執行。
屏東分署行政執行官調查金流發現,該公司銀行帳戶自111年1月至113年8月間有多筆大額工程款匯入,但每筆款項存入後短短數日內即遭陳姓負責人以密集提領現金、轉帳等方式提領一空,總支出金額高達1千多萬元,卻未用於清償欠稅費。
行政執行官訊問時,陳男承認提領款項,但辯稱用於支付薪資、個人借貸及家庭開銷,無法提出相關佐證。執行官認定其符合「顯有履行義務之可能,故不履行」及「就應供強制執行之財產有隱匿或處分之情事」的管收事由,當場宣告暫予留置,準備移送法院聲請管收。
陳男遭留置後,經執行人員多方勸諭,當場繳納50萬元現金,其餘金額由有資產的家屬出面簽擔保書辦理分期清償,經屏東分署及移送機關同意後火速籌款繳納,方獲釋放。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