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歐盟各國與歐洲議會就新移民法規達成共識
- 新法允許各國在歐盟境外設立遣返中心
- 遭遣返者可能被送往與其無關聯的第三國
- 人權團體批評新法將建立嚴苛的拘留與遣返機制
- 目前僅約20%被勒令離境者實際離開歐盟
- 荷蘭等五國正合作設立聯合遣返與過境中心
(綜合中央社、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歐盟各國政府與歐洲議會議員今日就新法規達成共識,允許各國將被勒令離境的移民送往第三國的遣返中心。此舉引發人權團體強烈批評,警告可能助長人權侵害行為。
歐盟執委會去年提出這項立法,仍須歐盟各國政府和歐洲議會正式批准,最快可能在下個月生效。歐盟執委會認為此法將簡化流程並提供更多工具協助各國政府遣返人員,同時尊重基本人權。
根據新法規,歐盟會員國將能在歐盟境外設立「遣返中心」,安置尋求庇護遭拒或被勒令離境的人,且遭遣返者被送往的中心可能位在與他們沒有關聯的國家。歐盟內政和移民事務專員布倫納(Magnus Brunner)表示,新法規將讓歐盟對誰能來、誰能留下、誰必須離開擁有更多掌控權。
儘管去年非法入境人數減少26%至2021年以來最低水準,這項協議仍是歐盟在右翼政黨壓力下進一步加強移民政策的一環。歐盟各國認為難以確保被拒絕的庇護申請者和簽證逾期滯留者離境,歐盟執委會表示目前僅約20%被勒令離境的人實際離開。
「國際無證移民合作平台」(PICUM)倡議專員卡爾塔(Silvia Carta)批評,這套法規將建立一套嚴苛的拘留和遣返機制。
歐盟會員國尚未揭露可能設置遣返中心的第三國,但部分國家已開始研究相關安排。荷蘭正與丹麥、德國、希臘及奧地利合作設立聯合遣返與過境中心,而與烏干達就類似安排的雙邊會談則已暫時擱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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