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市議員質疑市府拖延制定針孔防治自治條例長達一年半
- 市府5/15稽查四十餘間醫美機構,三家涉違法偷拍
- 盧秀燕稱罰則待中央方向明確,避免與中央法規不一致
- 法制局長李善植表示6/26將在消保會提出建議
- 議員主張自治條例應納入管理權人罰則、分級管理及安心認證
- 謝志忠批市府對公園公廁防偷拍承諾至今未落實
(綜合今日新聞、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台中市議會今(18)日進行市政總質詢,針對日前引發社會譁然的醫美診所針孔偷拍事件,民進黨議員黃守達、謝志忠、張玉嬿、王立任聯袂質詢,批評市府拖延制定防治針孔偷拍的自治條例長達一年半,態度消極。
市府5月15日公布初步稽查結果,針對四十餘間醫療機構進行清查,發現三家涉違法偷拍或違規拍攝,其中兩家涉嫌違法設置針孔攝影機,一家涉嫌未經同意拍攝病患影像。黃守達指出,全市約有三百多間醫美機構,僅初步抽查即出現三起違規,顯示問題嚴重。
黃守達表示,早在2024年12月總質詢時,他就曾舉台北市案例要求台中市儘速制定防治針孔法規,當時市長盧秀燕公開讚許「這是很有意義的質詢,值得研究」,但時隔一年半,地方法規訂定仍毫無動靜。他批評,若市府能及早建立嚇阻機制,或許能避免此次受害事件,市府不斷拖延並將責任推給中央。
台中市長盧秀燕回應,自治條例涉及罰則設計,目前中央仍在研議相關規範,地方若自行訂定恐與中央法規不一致,因此罰則部分將待中央方向明確後再行處理。她強調現行已有一般法律可供規範,各業管單位也持續進行聯合稽查。
法制局長李善植則表示,預計6月26日將在消費者保護委員會提出建議,要求各局處立即執行相關措施,並加速推動法規與自治條例的制定。
黃守達點名衛生局、經發局、運動局、新聞局、民政局及教育局等單位,質詢具體的常態化機制為何,各局處的回答暴露台中市目前缺乏一套統一的防治針孔攝影規範。他主張未來的自治條例應明定四大重點:管理權人不配合稽查的具體罰則、提高主管機關隨時抽檢的頻率與強度、推動公私協力的「安心認證」標章,以及按照場所風險程度進行層級化管理。
議員謝志忠則表示,愛爾麗針孔案爆發後引發社會集體焦慮,他自2020年起就多次要求市府於公園、公廁等公共空間加設監視與防範設備,當時盧市長也允諾研擬全市通用規範,至今仍不見蹤影。他呼籲市府不應再消極以對,應儘速提出明確規範與具體作為。
黃守達強調,此次愛爾麗事件更暴露出「管理權人自己裝設針孔」的防弊漏洞,未來法制設計必須納入此類情境。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