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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崴聯貸違約 台電拒代償保留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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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電富崴能源森崴能源聯貸離岸風電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富崴能源因母公司森崴下市,聯貸案遭銀行團要求清償
  • 外界籲台電以保留款代償,台電聲明依法不能給付
  • 台電指爭議起於富崴未如期支付下游包商,已接管風機安裝契約
  • 能源署表示未收到富崴或森崴的紓困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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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中央社、聯合報等3家媒體報導)

台電離岸風電二期承包商富崴能源,因母公司森崴能源財務大虧下市,導致與銀行團的214.75億元聯貸案出現違約。銀行團27日通知取消未動用額度並要求清償已動用款項,外界出現要求台電以保留款代償的聲音。台電今(28)日發布聲明,強調從未拖欠工程款,部分風機仍在安裝階段,依法不能給付剩餘款項或返還保留款。

台電說明,本案依工程會調解建議採監督付款機制,款項支付與返還皆依合約及工程里程碑辦理,非台電可自由裁量。台電指出,爭議之初是富崴未將台電撥付的分段工程款如期支付下游包商,導致Vestas等設備商終止分包合約,風機安裝進度停滯。今年6月富崴主動請求協助,台電為確保工程完工,依法介入協調,接管富崴與設備商的風機安裝契約。

台電表示,作為第三人,無從掌握銀行撥款後富崴是否依約償還,呼籲富崴妥善處理聯貸爭議,唯有完工併網,工程款及保留款支付才有法定依據。

森崴能源公告指出,富崴對台電的應收工程款及保留款權益健全存在,正與業主及銀行團商討替代方案,並將提出具體補正計畫。森崴晚間回應,持續溝通協商中,定案將依法公告。

針對媒體報導森崴及富崴已向經濟部申請紓困機制,能源署表示,目前無風電業者可適用的紓困方案,也未收到任何申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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