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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電富崴互控搶風機 各執一詞

已沉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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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電富崴能源森崴能源離岸風電風機所有權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富崴指控台電扣留106億元工程款並強搶風機
  • 台電反駁已支付九成以上工程款,無拖欠
  • 台電稱風機所有權已於8月完成點交移轉
  • 台電反控富崴違法將風機設定抵押權給母公司
  • 富崴被指中秋期間阻撓台電出海安裝風機[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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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今日新聞、聯合報等2家媒體報導)

台電離岸風電二期工程與原承包商富崴能源的合約爭議持續延燒。富崴能源今(29)日指控台電扣留106億元工程款,並在中秋連假期間強行運走風機。台電則反駁,款項已支付九成以上,且風機所有權早已移轉給台電,反控富崴違法將風機設定抵押權給其母公司森崴能源。

富崴能源指控,台電扣留應付保證金16.2億、工程保留款42.8億、未付工程款47.15億,合計106億元。富崴稱依法仍持有風機所有權,指控台電目無法紀,蓄意趁中秋節調動船機強行將風機運走,形同公然強奪私人財產。

台電回應,款項均依法支付,從未拖欠,目前已支出富崴公司九成以上工程款(設備部分九成、安裝部分九成五)[2]。剩餘一成保留款依合約及工程里程碑辦理,非台電可自由裁量。台電並指出,屢傳下包商未收到富崴支付的款項。

針對風機所有權,台電說明,在富崴請求下,台電已接管原屬富崴與Vestas的風機安裝契約,並於8月24日行文富崴接管所有權,8月26日、28日在公證人見證下完成點交,風機所有權已屬台電。台電指控,富崴在台電不知情下,將風機設定動產抵押權給母公司森崴能源,以擔保60多億元債務,強調富崴無權對他人財產設定抵押權。

台電表示,富崴經營不善導致Vestas下包商失去信心甚至終止分包合約,富崴6月曾兩度主動請求台電協助。但富崴後續出現阻撓動作,包括中秋連假期間要求第三方單位MWS不准核發海事工程所需核准證書(COA),經台電緊急申請補發,導致出海時程從原訂9月25日延後至9月28日[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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