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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照住宿補助加碼 每月1.5萬14日開放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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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式機構衛福部補助長照陳時中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住宿式機構補助由每月1萬提高至1.5萬元
  • 每人每年最高補助由12萬增至18萬元
  • 9月14日起開放申請,資格追溯至今年1月1日
  • 計算方式由「按年計」改為「按月結算」
  • 長照失能者原補助6萬,加碼後最高12萬[3]
  • 身障者由中央額外發放6萬元加碼金[3]
  • 既有身障住宿補助同步每月加碼5000元[4]
  • 1至8月從寬認定,住滿180天即全額補助
  • 新申請者以申請日為起算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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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中央社、今日新聞、聯合報等3家媒體報導)

行政院會明(10)日預計通過衛福部「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115年調增計畫」。行政院政委陳時中今(9)日宣布,住宿式機構使用者補助將由每月1萬元提高至1萬5000元,每人每年最高補助由12萬元增至18萬元,9月14日起開放申請,補助資格追溯至今年1月1日。

陳時中說明,適用對象為入住住宿式機構且長照需要等級第4至8級者,或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中度以上者。新增經費由中央全額負擔。針對長照失能者,原補助每年6萬元,加碼後最高可獲12萬元;身心障礙者過去由地方政府提供約2.2萬至2.7萬元不等補助,此次一律由中央額外發放6萬元加碼金[3]。既有身障住宿補助同步每月加碼5000元[4]。

計算方式也大幅調整。過去採「以年計算」,全年須入住滿180天才能領取全額補助;新制改為「按月結算」,當月入住超過半個月即認列1個月,未滿半個月則不計入。陳時中舉例,8月14日入住至月底已超過半個月,當月即計入補助。

補助起算日方面,新制上路前已入住者維持從實際入住日計算;9月14日後新申請者,考量地方政府需進行資格認定,統一以申請日為起算基準。陳時中呼籲符合資格者盡速提出申請。

針對今年1月至8月的過渡期,陳時中表示將從寬認定,只要累計住滿180天即可獲得該期間全額補助[3]。10月31日前提出的申請案件,地方政府預計於11月底前完成1月至8月補助核撥[1]。

追蹤報導 #2
重點摘要
  • 行政院會正式通過補助調增方案,14日起開放申請
  • 編列166.17億預算,估10.5萬人受惠
  • 今年申請期限至12月16日,11月底前完成首批核撥
  • 民團籲制度化補助,並防業者趁機漲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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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中央社、聯合報、ETtoday新聞雲等9家媒體報導)

行政院會今(10)日正式通過「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115年調增計畫」,由院長卓榮泰宣布,預計9月14日起開放申請。

經費與受惠人數

衛福部次長呂建德於院會後記者會說明,此次調增方案共編列166.17億元預算,預計受惠人數約10.5萬人[4][3]。台灣老年人口至今年7月已達477萬餘人,占總人口20.5%,正式邁入超高齡社會[9]。

申請時程與審查

衛福部長照司副司長吳希文表示,今年申請期限至12月16日止。第一階段針對10月底前提出的申請案,地方政府須在11月30日前完成審查及核撥;第二階段申請案則須於明年1月底前完成審查[7]。

民團意見

台灣居家服務策略聯盟理事長涂心寧呼籲政府將補助制度化,避免隨選舉週期起伏,並應隨CPI調整[1]。身心障礙聯盟秘書長洪心平則提醒,不同縣市機構收費標準不一,政府應注意業者趁補助加碼而調漲收費,避免「補來補去,都是補到業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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