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中央社、聯合報等3家媒體報導)
監察委員葉大華等人去年針對外籍生旅宿業「6+6」實習方案啟動調查,今日公布調查報告指出,交通部雖已修正實習要點,但仍未強制納入社會保險,且實務上仍有學生護照遭扣、被收取代辦費用等情事,保障密度不足,促行政院等相關單位完善機制。
監委指出,政府為解決觀光產業缺工,放寬旅館業申請外籍生來台實習門檻,113年共核准2328名外籍生。但在「實習」與「勞務工作」界線未明確區隔下,易造成「假實習、真工作」及勞力剝削,淪為國際人權破口。監委表示,交通部與經濟部今年雖已修正要點,要求獎助金及生活津貼合計不得低於最低工資、工時每日不得逾8小時,顯示實習生確有勞務事實,卻仍未強制加入社會保險,且需在台居留滿6個月始得投保健保,保障密度不足。此外,實地履勘仍發現學生護照遭扣、遭收代辦費用,訪視與稽核機制亦未臻完善[1]。
觀光署今日回應,為保障外籍實習生權益,已於實習要點規定旅館必須投保適當保險,目前旅館均已投保團體保險,保障項目含傷害險、職業災害險等,並已將保單函報備查。觀光署強調,外籍實習生來台實習非工作,與旅館無僱傭關係,因此無法參加勞健保,此涉及勞保條例及健保法,非觀光署要點可規範,但團保已可有效保障權益。
針對護照遭扣及代辦收費,觀光署表示,經洽業者了解,旅館原則上不會收取護照,若協助辦理居留證或學生擔心遺失,會經同意後保管;國內代辦機構費用均由旅館負擔。但業者稱聽聞部分國外代辦業者有向學生收費情形,此屬境外行為,非台灣政府或旅館可約束[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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