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石集團涉吸金181億 38人遭起訴
已沉寂展開完整內容
(綜合中央社、TVBS新聞等3家媒體報導)
台北地檢署今(24)日偵結聖石集團吸金案,依違反《銀行法》、加重詐欺取財等罪嫌,起訴集團負責人邱嬿妤、丈夫蔡承翰、執行長張桂洋及員工等共38人。檢方對邱嬿妤、蔡承翰、邱薡宬、張桂洋4名主嫌具體求刑18年,並對聖石公司科處40億元罰金[2]。
檢方調查,聖石集團自2023年1月起,以直銷制度推出「黃金條塊預購暨寄託契約」及「黃金定期定量契約」兩種方案,對外宣稱保證獲利。前者讓客戶以折扣價預購黃金後寄託集團代操,期滿可領回黃金或按市價回售,預購未滿500克至1公斤以上黃金,分別保證獲利8%至12%;後者則以購買年限加贈黃金單位,換算利益為本金的8%至10%[2]。
業務人員招攬時會帶投資人參觀門市黃金取信,若遇解約出金,則安排領取黃金現貨,營造正常履約假象。檢方統計,自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集團共吸金約181億6210萬1738元,資金絕大部分用於營運成本及人事獎金,並未實際購買或投資黃金。
案發後,曾擔任媒體記者的陳姓男子被控負責集團公關及媒體形象,並在案發後夥同蔡男及律師商討藏匿未被扣押的現金及串證事宜,檢方認為其惡性重大,請法院從重量刑[3]。
偵查中查扣現金6億6308萬3038元、澳幣7萬4649.31元、日幣137萬2004元、美元100萬2141.53元、加拿大幣1萬7494.79元、港幣25萬2675.58元、黃金共5萬771.3公克(約值2億1857萬446.5元),以及7輛豪車。其中6輛豪車(含法拉利812 GTS、法拉利F12 Berlinetta、勞斯萊斯Wraith等)已由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於7月14日完成變價拍賣,45分鐘內全數成交,拍定金額3543萬元[2]。
展開完整內容
(新增自由時報、ETtoday新聞雲等4家媒體報導)
本次報導揭露聖石集團在偵辦期間的案外案:集團公關長陳啟明(前媒體人)涉透過國民黨立委林思銘向板橋警分局施壓,並利用媒體人脈赴刑事局探聽偵辦單位,但遭警方察覺未果[7]。此外,集團因不滿某媒體記者揭弊,透過中部黑幫放話死亡威脅,刑事局偵二大隊長李泱輯出面約制後風波才平息[7][5]。集團更假冒「聖石被害人自救會」名義寄賀卡給承辦檢察官,要求解凍扣押資產,企圖干擾偵辦[7][5]。
被害人方面,全台至少559人受害,總財損逾10.3億元,最高單一受害金額達3000萬元[6][1]。集團在全台設有23處營業處、聘用上千名業務員,業務每筆抽成4%,上層主管另抽1%至2%[3]。主嫌邱嬿妤去年12月遭拘提時即坦承「假契約、真吸金」,換得500萬元交保,但交保後仍指示業務散布「不要報案」等訊息,企圖拖延被害人提告以利脫產[4]。
檢方對4名主嫌求刑18年,另對13名核心幹部求刑16年、21名業務求刑10年,總求刑490年[2]。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