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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上飲用自帶酒精 恐遭請下機

已沉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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傑西大叔民航局酒精飲料飛航安全
初始報導
重點摘要
  • 機上飲用自帶酒精飲料恐違反航空公司規定
  • 起飛前被發現可能遭要求下機
  • 起飛後不配合勸導可能被限制行動或導致航班轉降
  • 民航法規明定機上只能飲用航空公司提供的酒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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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聯合報、中時電子報報導)

旅遊達人「傑西大叔」近日提醒,多數航空公司禁止旅客在機上飲用自行攜帶的酒精飲品,無論是從機場貴賓室帶上機,或在免稅店購買後自行開封,都可能違反規定,嚴重者恐直接被請下機。

傑西大叔說明,飛機高空環境與氣壓變化,容易讓人體更快受到酒精影響,因此航空公司會統一控管酒精供應量,避免旅客酒醉失控影響飛航安全。若旅客在起飛前被發現飲用自帶酒精,恐遭要求下機;若航班起飛後仍不配合勸導,可能遭機組限制行動。情況嚴重影響飛安時,航班甚至可能因此轉降,相關損失也可能由旅客自行負擔。

根據中華民國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第51條規定,旅客不得在機艙內飲用自行攜帶的酒精飲料,只能飲用由航空公司提供的酒類。傑西大叔呼籲,若想在旅途中小酌,應在貴賓室內飲用完畢後再登機,以免影響行程。

追蹤報導 #2
重點摘要
  • 法條明定航空公司可拒載已顯示醉態之旅客[3][2][1]
  • 航空公司不得供酒給解送人、持械人員等三類對象[3]
  • 高空低氣壓使人更易酒醉,須由空服員控管飲酒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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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東森新聞、自由時報、TVBS新聞等3家媒體報導)

本次新增報導主要補充法條細節與具體情境,未出現重大新發展。東森新聞引述《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第51條完整內容,指出航空公司不得提供酒精飲料給「已顯示醉態者」、「解送人與被解送人」及「依規定持械登機之人員」,且航空公司有權拒絕已顯示醉態者登機[3]。自由時報與TVBS新聞則補充,若旅客在登機前已有醉態,航空公司可拒絕其登機[2][1]。此外,東森新聞進一步說明,高空低氣壓環境使人體對酒精耐受度降低,因此酒精飲用量須由空服員把關,以預防機上鬧事或醫療危機[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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