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賴姓造型師趁拍攝時摟腰襲臀女模,遭判4月徒刑
- 二審高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 賴男否認犯行,辯稱配戴針包不可能觸碰,但錄影畫面戳破其說詞
- 法官認定事證明確,賴男所言屬推諉卸責
(綜合三立新聞、自由時報等2家媒體報導)
台北市一名賴姓造型師,2024年10月14日受邀前往信義區某大樓協助拍攝工作時,趁一名穿著露腰短版上衣的女模忙於工作、不及防備之際,伸手攬住其腰部並一路下滑至臀部。女模驚覺後立即閃避,並於拍攝結束後向同事反映,隨後提告。
台北地院審理時,賴男否認犯行,辯稱當天未碰觸女模,且因工作時手腕內側常配戴針包,若伸手觸碰對方應會受傷;其律師也主張即使有接觸,亦屬工作過程中的無意碰觸。法官勘驗現場錄影畫面,發現賴男案發時左手手腕並未配戴其所稱的針包,認定其辯解與客觀事證不符,屬推諉卸責之詞,不足採信。合議庭根據女模指證及多名在場同事證述,有人親眼看見賴男將手放在女模腰間並往臀部移動,認定事證明確。
台北地院依性騷擾防治法性騷擾罪,判處賴男4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案經上訴,高等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刑度。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