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玉因深偽換臉案再被判7個月徒刑
- 新增一名直播主「太陽」受害提告[1]
- 小玉當庭認罪,但未與被害人和解
- 先前119人受害案已判刑6年4月確定
(綜合自由時報、TVBS新聞等2家媒體報導)
網紅「小玉」朱玉宸因利用深偽技術將119位社會名人換臉至AV女優身上,製成性愛影片販售牟利,先前已被判處6年4月徒刑確定,目前入監服刑中。檢警後續發現另有一名直播主受害,經起訴後,新北地院今(27)日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判處小玉7個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該名直播主暱稱「太陽」,事後看到自己被換臉的影片,得知出自小玉之手後提告[1]。新北地院上月提解小玉出庭,他當庭認罪並請求從輕量刑,法官安排被害人與小玉進行調解[1]。法官審酌後認定,小玉濫用換臉軟體將被害者面部特徵合成於猥褻影片上傳網路,破壞社會善良風俗,嚴重侵害被害者人性尊嚴及名譽,考量他犯後坦承犯行,但未能和解賠償損害或取得諒解,量處上述徒刑[2]。
本事件已沉寂,相關脈絡見「相關事件」